江沃鸿律师

江沃鸿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

擅长:刑事案件

法律咨询
  • 江沃鸿
    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19-05-31
  • 江沃鸿
    您好,1.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2.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3.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5.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019-05-22
  • 江沃鸿
    您好,在接到此类电话之后,应拨打被冒充部门的正确电话核实,不要按照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进行拨打核实,因为电话的一头也是骗子的团伙。不要给对方汇钱或转账,无论对方是何种理由。
    2019-05-31
  • 江沃鸿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9-05-21
  • 江沃鸿
    您好,1.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没有确定的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3.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也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9-05-21
  • 江沃鸿
    您好,1.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2.保存证明实际发生运输的单据、票据,包括签收单等,以及微信等聊天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要求支付运输费。
    2019-05-31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江沃鸿
  • 执业律所: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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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中心16楼(杨箕村牌坊)